kaiyun官方网app下载app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富民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检举人因检举事项,在其他涉及的刑事案件中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被认定有功,受到奖励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第九条 实施举报奖励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同一事实有两人以上举报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其他举报人举报内容有助于案件查处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二)两人以上举报人共同举报同一事实的,给予同等数额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共同举报人集中收取、自行分配;
(3)同一举报人向不同部门举报同一事实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部门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四章 奖励程序及标准
第十条 县打非办应当将举报人提供的相关线索及时转送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核查。收到核查事项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核查结果。情况复杂的,经县级分管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核查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举报人。
第十一条 对采纳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照以下标准定级:
(一)举报人提供详细的违法事实、线索和被举报人的直接证据,或者经核实涉案金额1亿元以上,为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发挥了重大作用和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为一级线索;
(二)提供被举报人违法犯罪事实、线索和部分证据,或者经核实涉案金额5000万元以上,对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重大作用的举报,属于次要线索;
(三)举报提供了被举报人的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和信息,或者经核实,涉及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对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一定作用的,为三级线索。
第十二条 对采纳的举报非法集资线索,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级线索3万元,二级线索2万元,三级线索1万元。
第十三条 举报线索和非法集资举报线索的认定开yun官网入口登录APP下载kaiyun体育登录网页入口,由县打非办、县公安局提出;对采纳的线索的级别认定和奖励,原则上按季度进行,由县打非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奖励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县打非办通知举报人办理领取奖励手续;特别重要的线索,可以随时组织认定、实施奖励。
第十四条 举报人自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应当亲自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举报人逾期不领取奖励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第十五条 因举报事项处理涉及保密,县扫黑办、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受理奖励查询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举报人未接到通知的,该举报线索不予采纳。
第五章 监督与保密管理
第十六条 实施举报奖励,应当遵循为举报人保密的原则。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保密和人身安全保护工作。县打非办公室应当指定专人受理举报,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和举报材料。
第十七条 建立非法集资档案管理制度。县打非办要建立非法集资线索调查、协调、处置、督导、移送、统计、报告制度,严格遵法守规、按制度办事,坚决杜绝各环节不作为、懒惰、乱作为现象。
第十八条 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档案,包括举报记录、核查处理情况、奖励收缴记录、资金发放凭证等。加强对奖励资金申请、审批和发放的监督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 举报必须真实,举报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举报虚假线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诬告陷害他人,或者骗取奖励资金。举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举报非法集资的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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