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官方网app下载app 技术负责人变更须附社保到账证明!业绩及工作年限也应上传相匹配的社保证明
近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和人员信息入库指南》,其中明确指出:
新设立企业信息录入
企业信息变更审查
1、技术负责人变更:
2、企业法人变更:
人员信息录入
(以下主要涉及社保,完整要求请参考原文)
1.人员首次进入数据库
原始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省级系统)中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线的通知》要求,制定省级系统企业、人员信息录入指南,具体如下:
1. 业务流程
1. 新设立企业信息录入
1、企业填写的办公地址须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办公地址一致并上传证明材料(办公场所租赁合同附出租方房产证明或业主房产证明,在附件中上传至营业执照模块);
2、企业需上传法人、总经理、总工程师的任职书,提供总经理、总工程师的社保缴纳证明(一个月以上)。
(二)企业信息变更审查
1、企业法人变更:
(1)变更后的法人须通过系统“三类人员”证书审查;
(2)在原企业信息备案相应模块中上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任职书。
2、技术负责人变更:
(1)变更后的技术负责人须通过系统上“三类人员”证书及资格标准对应资格的审查;
(2)在原企业信息备案相应模块上传变更后的任职函,并附社保缴纳证明;
(3)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及工作年限应附有相应的社会保障证明。
(三)企业注册地变更
1、上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证明材料;
2.办公地址如有变更,须按照指南中“新设立企业信息录入”第1点的要求进行录入;
3.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所在地同步变更证明。
4.人员信息录入
1.人员首次进入数据库
(一)上岗证、技术工人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信息
①系统同步获取本省现场作业证、技术工人证、特种作业人员证,证件列表中“下载”显示“是”,企业只需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即可;
②省内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专业岗位的上岗证、技术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省外所有未登记人员的上岗证均由企业手工录入,且证件清单中“下载”显示“否”。该证件须由行政部门颁发或认可,企业须上传原件及证件查询网站扫描件(如“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证书联网查询”、“全国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等,如该证件未在行政部门网站公布,须同时提供认可证书)。
③上传仓管人员个人社保领取证明(一个月以上)
(2)人员职称信息
①若证书清单中“是否相符?”显示“否”,企业需上传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②企业需上传职称评定表原件或评定公告文件扫描件、官方查询网站(以上三者任选其一,除证书本身提供的官方查询代码外,初级职称无需提供官方查询代码);
③人员取得职称证书的单位须与提交的简历一致;
④公司上传员工个人社保缴纳证明(一个月以上)。
(3)人员教育信息
①若学历清单中“是否匹配”显示“否”,企业需上传原件证明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查询证明;
②若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查询不到您的学历证明,需上传单位提供的承诺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校证明材料。
(4)人员简历信息
①企业在简历信息附件中上传个人的保险证明;
②公司上传员工个人社保缴纳证明(一个月以上),并修改相应简历;
③人员提交的简历应与保险证明相一致;
④如在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简历信息附件需携带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一同上传;如为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继续执业),简历信息附件需包含养老金缴纳证明、返聘劳动合同;若为事业单位转制、个体军人、高校所属单位等特殊情况,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后方可审批。
(5)人员信息变更
① 修改时所有信息栏必须填写完整;
②企业进行变更时,需按本指南录入全部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如原内容已经审核通过,但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可上传情况说明及承诺书;
③人员变动需提交个人入职以来历年社保证明,若其间有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经历,需先将变动人员信息转入,再按“人员首次入职”要求重新申报。
(六)预登记人员入境审核
①学历背景信息、职称信息填报按照本指南要求执行;
②预注册人员已纳入数据库审核,企业因各种原因要求退回的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需提供书面退回申请报告,该报告需由预注册人员本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kaiyun下载app下载安装手机版,送交所在地主管部门。
二、其他事项
1、所有上传至系统的材料均应为原件扫描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的原件扫描件。
(二)系统表单中红星、红色字体标注的字段为企业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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