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官方网app下载app 反垄断执法如何加大惩处力度?以医药行业和消费领域为例

对于药价上涨过高过快,甚至断供的情况,没有相应的反垄断执法调查。 视觉中国资料图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接受人民日报强国论坛采访时,再次回答了记者关于反垄断执法的提问。他重申,国家发改委、原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三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合并后,将继续在反垄断执法中贯彻对中外企业一视同仁的原则。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时,他还强调:“对涉及垄断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线上线下统一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

那么,这些有力的承诺在2019年将如何兑现呢?

早在2018年12月27日,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首次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时,张茅局长在会上提到:“要重点针对公用事业、原材料、建材、日用消费品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领域反垄断执法,加大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查处力度……”这些行业很可能成为2019年反垄断执法的重点,一些案件线索甚至可能已经被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发现,正在调查之中。

俗话说“不懂就不要做”,本文就媒体广泛报道和社会关注的医药行业和大众消费品领域反垄断顽疾及现状进行梳理,以期给相关行业敲响警钟。

1. 制药行业

囤积中药、原材料买断包销、协同操纵成品药价格等反竞争协议,以及地方政府和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搞地方保护,都是近十余年反垄断执法中常见的案件。

与以往多数反垄断执法案件不没收违法所得不同,2018年反垄断执法机构整合后,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相继查处了冰醋酸原料药案和扑尔敏原料药收购包销案,均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虽然罚款仍按涉案产品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至10%计算,但已远未遵循立法初衷和国际惯例,即按“违法企业所属集团”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计算。但与以往类似案件不没收违法所得相比,2018年这两起原料药案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也算是加大了执法力度。

即便如此,由于买断包销将从根本上改变上游原料药市场和下游成品药市场的竞争格局,短期内可推升上市原料药生产企业的股价,为违规公司管理者创造质押股权或转让股票的机会,是高价套现的机会,因此单纯没收违法所得仍无法从根本上遏制原料药买断包销的势头。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曾透露,在我国1500个化学原料药中,取得生产50个原料药审批资质的仅有1家企业,取得生产44个原料药审批资质的仅有2家企业,取得生产40个原料药审批资质的仅有2家企业,能生产10%原料药的仅有3家企业,能生产10%原料药的企业仅有个位数,原料药的生产被极少数企业所控制。

2018年11月的一份媒体报道称,2018年许多应急药品的价格水平是2013年的10倍以上,一些原材料的价格也大幅上涨。同时,一些地方出现了常用药品短缺的情况。(见下表)

健康时报记者整理,数据截至2018年11月8日。摘自微信公众号“健康时报”,2018年11月20日发布。

摘自微信公众号“赛博蓝”开yun官网入口登录APP下载,发布于2018年11月27日。

相较于目前已查处的10起原料药买断包销案件,更多的是药价上涨过高过快,甚至造成断供,而并未展开相应反垄断执法调查的案件,这一状况亟待在2019年取得突破。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部分省份监管部门对厂商收购、包销原材料,哄抬原材料价格的行为较为宽容。

山东媒体2017年2月披露,山东省物价局公布的一份2012年1月会议记录显示,该局召集山东潍坊顺通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华信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药企开会,“要求相关企业终止与顺通、华信签订的违反《反垄断法》的包销协议、原料药合同(包括盐酸异丙嗪、盐酸倍他司汀、维生素K1、乐果等)药品销售协议或删除协议中违反《反垄断法》的条款”。

但截至目前,山东省物价局从未依据《反垄断法》公开查处过垄断协议案件,也未对顺通、华信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因操纵异烟肼价格被查处的顺通公司,更名为“潍坊市龙顺和药业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因串谋操纵异烟肼原料价格再次受到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的查处。

类似情况是,2016年7月立案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2月20日决定,对该省大型原料药生产企业精华制药集团因涉嫌原料药买断包销行为,中止调查,未作出任何处罚。

这样的执法做法与此前所有原料药买断、包销案件的处罚方式有很大不同,难免让外界担心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

可见,医药行业垄断猖獗的现象长期存在,与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积极性不高、执法效率低、选择性执法、变相保护地方违法企业等有直接关系,但这样的做法最终损害的是全国绝大多数患者的健康和国家医保体系的权威。能否严格执法、统一执法标准、杜绝选择性执法,是2019年医药行业反垄断执法的最大难点。

2.大众消费

大众消费关乎人们的日常生活,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各国反垄断执法关注的重点领域。

在反垄断法出台前,国家发改委依据价格法查处了震惊全国的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操纵价格案,保险费率、保险中介代理费、房地产中介费等串通一气,婴幼儿配方奶粉、外资品牌眼镜、外资合资品牌汽车、高档白酒、家用电器等各个行业的最低转售价格限制等都被明令禁止。但由于这些案件大多局限于一个省份,罚款力度普遍较弱,没有没收违法所得,类似的违法行为很可能因为违法成本太低而再次出现。

尤其是在反垄断执法机构整合的2018年,国内多个日用消费品行业如卫生纸、乳制品、啤酒、方便面、榨菜、调味品、饮料等均频频出现集体涨价,虽然此次涨价与2016年至2017年纸张、玻璃瓶等上游包材价格上涨有一定关联,但行业协同性特征更为明显。

例如2018年,台湾两大食品企业康师傅与统一不仅协同上调方便面市场价格,旗下饮料产品也同步上调0.5元/瓶的价格,不过康师傅2019年3月25日公布的年报显示,康师傅将方便面净利润同比增长14.63%归因于“产品组合优化、产品升级及前期价格调整,加之部分原材料价格下降”,而饮料收入带动股东应占利润同比增长28.82%。同样,统一同期净利润也同比增长17.2%。可见,康师傅2018年方便面及饮料价格上调并非原材料价格上涨,而是与统一协同逐利所致。

因此,能否实现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协同涨价的台商查处“零的突破”,对市场监管总局是一次重大考验。

我国反垄断执法者是否敢于对违反《反垄断法》的国有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也值得期待。比如,2013年初因长期限制经销商最低转售价格而被调查的五粮液,在2018年更是提出“控制让利”策略,加强对经销商的控制。2019年1月,北京商报披露,五粮液因“变相低价”处罚东北、华北、西南等地区经销商。同样,山西汾酒、四川泸州老窖旗下的国窖1573也被媒体曝光涉嫌限制经销商最低转售价格。这些作为地方政府“摇钱树”的地方国企,是否也会受到限制的影响?违反《反垄断法》是否会“一视同仁”地受到查处,仍是一个问号。

地方保护主义一直是反垄断执法的最大敌人。例如,2014年,全国范围的汽车行业反垄断执法最终查处了外资和合资品牌,涉案品牌的查处都只限于一个省份,而且都是异地调查,如江苏奔驰、广东东风日产、湖北奥迪等。一些汽车制造业大省份,从未对本土汽车企业限制最低转售价格的做法展开调查,更没有对国产品牌汽车分销展开调查。这样的选择性执法,必然导致汽车主机厂对最低转售价格限制的纵容和经销商合谋定价,最终扭曲汽车行业的价格信号和供需关系,造成我国汽车行业长期高库存。2019年汽车消费出现负增长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矛盾更加尖锐。

同样,在家电行业,在与小米10亿赌注中胜出的广东格力集团,在2016年东莞恒力国昌电器起诉格力子公司长期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案件中被曝光,但广东省物价局从未对格力进行调查。山东省物价局也从未对海尔的相同行为进行调查,直到2016年,作为省级的海尔行为才在反垄断执法明星机构上海市物价局对海尔在上海的三家子公司进行调查处罚后才被广泛知晓。同样,江苏省物价局在2017年对VIVO经销商江苏百胜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了调查处罚。虽然该经销商限制了最低转售价格,但迄今为止该经销商在山东、安徽和浙江的同类业务尚未受到反垄断调查。

车险行业也有可能再度出现违反反垄断法的现象。例如2018年7月《新金融观察》的报道称:“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国寿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正在酝酿一份提案——建议车险行业对商业车险收费统一设定上限,旧车20%,新车25%,并允许中小型公司最高增加5%的收费标准。” ”但同年10月,上海《证券报》公布的车险市场调查发现,实施仅两个月的商业车险费用统一上限“盟约”已轰然崩塌。可以看到,2012年至2014年,湖南、浙江、江苏等地反垄断执法机构相继查处了车险行业垄断协议,这些协议“再现”,但在一些地方并未得到全面落实。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行业领先企业实施垄断协议的问题。

2015年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国家发改委曝光云南通信管理局操纵三大电信运营商限制价格竞争。如今,携号转网业务时隔13年终于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电信运营商是否会再次干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价格竞争是广大用户关注的焦点。

此外,2012年,广电总局电影局曾因涉嫌限制电影票折扣竞争,被国家发改委立案调查。但2018年伊始,电影票补贴竞争早已“退出舞台”,19.9元以下票价不再允许补贴。相反,专业机构数据显示,2019年春节档电影市场平均票价为44.8元,同比大幅上涨12.8%,导致观影人次同比下降10.5%。2018年春节档电影票房减少1500万人次;场均观影人次为45人次,同比下降27.4%;上座率同比下降25.1%。这背后,除了票价折扣的限制,还有阿里、腾讯投资的电影公司存在问题,8部贺岁片中有7部是连锁影院联合投资的,严重限制了电影发行方在票价上竞争的动力。

例如,热门科幻大片《流浪地球》的出品方中影数字电影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2月22日发布的重点延期通知中,公开宣布限制放映单位最低票价,这一行为与出版业限制图书转售价格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也有可能是部分城市的影院趁着春节期间返乡探亲人群较多,串通涨价。

这些涉嫌违反电影行业反垄断法的行为是否涉及滥用权力限制竞争,只有通过公开、透明、公正的反垄断执法才能揭晓。

3. 展望

虽然2019年全国人大后向社会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全文中并未提及反垄断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但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公开强调“监管者也要接受严格监管”,未来实现机构整合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将能够形成合力,敢于在前述各自界定的重点执法领域亮剑,这无疑是消费者所期待的。

但毫无疑问的是,无论是国家一系列针对行业企业和劳动者的减税举措,还是推动各行业转型创新的政策,最终都依赖于反垄断法所捍卫的有效竞争。如果违法行为被扭曲,那么垄断行为就会吞噬掉减税为下游企业和消费者创造的红利,相关企业也会因为满足于垄断行为带来的垄断利润而丧失进取创新的精神,最终引发市场的报复。

是大力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还是满足于垄断行为给相关企业和行业带来的短期红利、对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视而不见,是考验执法人员智慧和勇气的试金石,更是考验执法人员和地方政府立场是亲商还是亲民的试金石。

关键词:

客户评论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