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开·全站apply体育官方平台 北大教授沈岿:大疫之下善待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2月16日,武汉雷神山医院病房内,新入院患者与医护人员互相鼓励。新华社摄

自2020年1月20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如何在公共安全与个人权利之间走钢丝,考验着全社会的智慧。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在疫情尚不确定结束前的长线或短线,这样的考验还将继续存在。

更让防控措施决策者头疼的是,新冠病毒有潜伏感染、无症状(轻症)感染的特殊情况;甚至粪口传播、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性,还在医学研究中,尚不能确定。换言之,就好比敌人来势汹汹,但防守战的指挥员、战士们根本不知道他们会出现在什么地方。

一度kaiyun下载app下载安装手机版,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全部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各地区都采取了极其严格的防控措施。据社交媒体报道,在“严防严控”的氛围下,湖北人被酒店拒绝入住、村庄和道路被封锁不让人员进出、农民工被禁止返城、外地租客被禁止返回居住区、医护人员下班后被禁止回家、人们被禁止进入商场超市甚至不戴口罩外出等现象频频出现。出现在公共场所、出入居住区需要凭证件、直接闯入民宅禁止打麻将等种种现象引发热议。

确实,面对突如其来的威胁和恐惧,个体或集体的自我保护是一种本能;面对来自身边熟悉或陌生的人的潜在致命病毒,“与人保持距离”也是一种抵抗。冒险的行为选择可以理解。但为了公共卫生安全而采取的防控措施必须科学理性,不能盲目、无知、武断或过度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作者希望从生存、人身尊严、人身自由、财产保障和隐私五个方面,探讨抗击疫情时如何实现公共卫生安全与个人权利之间的“细节平衡”。

1. 生存权

疫情面前,很多人渴望生命,害怕死亡,不愿成为不幸的群体。由于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并迅速蔓延,武汉不得不实施封城,最初几天,医疗资源紧缺,无数轻症、重症患者无法得到及时隔离救治,无数密切接触者被感染,他们的生存权受到极大损害。在政府和各方努力下,据新闻报道,目前病毒感染虽然还未有针对性药物研发出来,但病毒感染者的生命还是受到威胁,在救治条件较差的地方,进一步感染的风险仍然存在,但在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前期资源短缺、决策延迟造成的患者生存危机和人道主义危机确实得到了缓解。

但是生存权不仅仅意味着生命权,还指享有相当的生活水准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以及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公约缔约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善其生活条件。”我国于1997年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于2001年批准了该公约,保障每个公民享有体面的生活水准的权利。当然,日常生活保障肯定不同于紧急保障。但即使在重大灾难中,政府也应尽力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因此,当疫区居民,特别是被封城的武汉居民无法回家,被迫在其他地方暂住时,即使酒店以公共安全为由拒绝接待他们,也只能按照政府命令和他们的理由,先隔离观察;已经启动一级响应的地方政府,至少应该为他们提供相应的隔离场所,保证他们有基本的住处,不至于流落街头。其他生活需要和医疗观察保障到什么程度,可能会有争议,但隔离所伴随的基本吃住应该没有异议。至于地方政府为此承担的财政支出,中央应该考虑和支持。

二、个人尊严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公民。”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政府和我们每个人都应以人为本。美国疾控中心在提供埃博拉病毒防控指导意见时明确指出,“每一个接到政府公共卫生命令的人都应受到尊重和有尊严的对待”。“无论我们面对的是已经感染病毒的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还是来自疫区的人员,我们都可以合法要求他们接受隔离治疗和检疫观察,如果他们拒绝,甚至可以强制他们接受隔离治疗。但是,我们始终要牢记,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

正如我们不能容忍少数极端外媒用“中国病毒”一词指称新冠病毒,不能容忍国外已经出现的针对华人乃至亚裔的歧视和辱骂,我们在中国也不应该使用“中国病毒”一词。因此,在需要隔离的时候,请表现出至少善意和尊重,不要让任何人对隔离产生恐惧,以至于有人宁愿隐瞒旅行史,让家人感染,也不愿被隔离。因此,当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的施工人员回到家乡时,当医院里冒着危险救治感染患者的医护人员回到家乡时,当你们在社区里时,请不要用“他(她)可能感染了病毒,离他(她)远点”这样的话对待他们。如果他们已经有效地自我隔离,就应该像对待正常人一样对待他们;如果他们还没有,可以善意地提醒他们。

当然,那些勇于逆流而上、为疫区抗疫做出巨大贡献的人也应该明白,在恢复正常生活之前,他们可能会受到不一样的待遇,只要这种待遇是合理的。在无国界医生组织工作期间,曾志愿前往非洲国家照顾埃博拉病人的美国护士凯茜·希科克斯,在回到家乡缅因州时也被当地政府公共卫生部门要求自我隔离,经过诉讼,法院判决政府减少了想要采取的限制措施,但仍要求她:第一,接受对她行踪的直接监控;第二,旅行时与公共卫生当局协调;第三,如果她出现任何埃博拉症状,前往该国后要立即通报公共卫生当局。

三、个人自由

对于传染病的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蔓延”(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42条)应是理想而有效的做法。在根据这些原则采取相应措施时,宪法第37条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人身自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限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可能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主要包括:1.隔离;2.封锁;3.卫生检疫;4.其他切断传播途径的措施。具体法律规定见下表。

但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是一个完整人格的本质组成部分,对于我们的生活、工作、出行等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因此《立法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禁止和处罚”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法律规定,任何其他国家机关均无权作出强制性规定。换言之,凡是《传染病防治法》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其他组织都不得擅自作出决定。

因此,在尚未依法宣布为疫区、未依法实施封锁的地区,封锁村庄和道路、禁止通行、不让外地车辆驶离公路,都是毫无根据的;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存在传播传染病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对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如对所有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必须持证kaiyun体育,未经许可不得允许人员出小区买菜等,都是毫无根据的;禁止不戴口罩出现在公共场所,无论该公共场所是否供人使用。所幸,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并发出指示予以纠正。然而,仍有不少地方,类似的违法现象还在继续。

四、财产权

传染病防治可能对单位和个人财产的侵犯,主要发生在政府根据防治需要对财产进行征用、征收时。《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传染病暴发、传染病蔓延时,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内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动人员或者调集储备物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调动人员或者调集储备物资,对临时使用的房屋、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进行征用。”但是,政府在实施征用、征收时必须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即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紧急情况下正在使用或者将要用于疫情防控的急需物资进行征用、征收。”

此外,传染病防治法第45条第2项也规定,政府临时征用房屋、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够归还的,应当及时归还。补偿标准并未明确,但根据矫正正义的基本要求,应尽可能以损害未发生为标准给予补偿。因此,如果征用建筑物、场地用于收治新冠肺炎患者或隔离疑似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则补偿需要考虑:

(1)被征收房产的营业收入。当然,疫情发生后,营业收入可能有所折扣;

(二)被征收人因隔离治疗、隔离观察所支出的其他人力、物力费用;

(3)因征收对企业经营产生负面影响等原因,征收后产生的损失。只有公平、充分的补偿,才能避免被征收人遭受太大的牺牲。

此外,在征收时,充分尊重和保护产权的原则不仅适用于被征收房产的所有者,也适用于被征收房产的使用者。当需要宿舍时,政府和学校必须妥善整理和保管学生休假时遗留的物品。也请珍惜学生的公益事业,善待使用学生宿舍的人。学生遗留物品不得侵犯学生个人隐私。

五、住房和隐私权

家不仅是居住的场所,更是我们可以安心生活、不受外界干扰的自由、私密的场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因此,以锁门、堵塞通道等方式实施居家隔离,即使隔离本身是依法进行的,也是侵犯居住权的行为;进入居民住宅,驱散打牌、打麻将等所谓“聚会”,是严重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

此外,隐私权并不局限于居所不受侵犯,还包括对私人生活、私人信息的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被他人非法侵入、知悉、收集、使用或披露。隐私权是很容易受到侵犯的。因此,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无论是政府还是其他任何组织、个人,都要认真保护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的个人隐私,任何文字、视频信息都必须是个人身份信息,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当然,由于新冠病毒的特殊性,以及本次疫情防控的特殊需要,政府利用大数据技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收集掌握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的信息kaiyun官方网app下载app,掌握他们的行踪,应属合理。

疫情防控和基本权利保障的问题绝不止上述这些,言论自由、知情权、工作权等也需要认真讨论,限于篇幅,我无法一一讨论。

疫情是对人性的大考,是对民族的大考,也是对制度的大考。我们敬佩坚忍不拔、勇敢无私、慈悲为怀、互帮互助、奉献精神,但我们也意识到人性中不可根除的脆弱与丑陋。没有一个国家是完美的,也没有一个民族是十全十美的。但对美与善的追求必须精心培育,而这种精心培育必须体现在制度与机构的不断完善上。我们不能让自己的权利在生物病毒面前丧失殆尽。我们不能让历史上发生过的肆意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死灰复燃、蔓延蔓延,给民族与个人造成新的伤痕,成为似乎永远无法根除的社会毒瘤。现代人类文明与价值观要求我们善待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无论是日常的还是紧急的情形。

(本文原标题为《新作首发 | 沈奎:疫情期间善待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作者沈奎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博雅公法”,本报获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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